全省“两优一先”拟表彰!洪江市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入选
2026-06-10 08:18: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529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菲菲 郑宏滨 陆云)6 月 8 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发布全省 “两优一先” 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名个人 和4 个集体入围拟表彰名单,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成功入选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2024 年以来,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 “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惠民生” 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全院检察工作稳步提质。支部先后获评怀化市、洪江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所在单位斩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湖南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荣誉。

坚守政治引领,铸牢忠诚检魂。支部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 “第一议题” 制度,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政治轮训与理论研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严格规范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增强支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搭建 “党组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干警” 三级联动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支部将党员先锋岗、责任区设置在办案一线,以党建引领业务攻坚。挂牌成立怀化首家 “湖南省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办结多起上级指定管辖的重大贪腐案件,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创新建立 “检察长 +” 协作机制深耕公益诉讼,累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450 件,3 件获评省级优秀案件、7 件获评市级优秀案件,以法律监督守护生态环境与民生福祉。积极投身““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办理涉企案件、保护企业敏感信息,相关工作做法被《法治日报》宣传报道。主动对接地方发展大局,将检察工作融入安江农耕文化旅游区建设,工作成效获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践行司法为民,传递检察温度。支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首创检察长 “上门听证” 机制,成功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相关案例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典型案例。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年受理来信来访 180 件,回复率达 100%。严厉打击各类民生领域犯罪,办理的医保资金领域案件成为全省唯一入选 “两高” 典型案例的案件,相关经验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用心办理涉未成年人、涉青年群体案件,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政策,累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72 件,发放救助金 36.5 万元,帮扶困难群众 45 人。选派党员干警驻村结对帮扶,助力乡村产业与基础设施建设;打造 “金种子” 未检子品牌,组建党员宣讲团常态化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坚持从严治检,锻造过硬队伍。支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纪律作风整顿、廉政家访与清廉家风教育,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实现干警违纪违法 “零发生”。实施青年干警培养工程,持续充实青年力量,深化检校合作,推行 “政治导师 + 业务导师” 双师培养模式。多名党员入选检察人才库,多名干警在业务比武竞赛中斩获佳绩。主动攻坚历史遗留问题,打造标准化党员活动室与党建文化长廊,营造浓厚党建氛围,凝聚全院干事创业合力。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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